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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故事要從我的朋友T說起......

T是我上EMT-1的同學

然後 他現在 身上只有EMT-Basic 沒有EMT-1

所以就目前法律而言 他不能在台灣跑救護......%&!#%&*@$&$


在台灣而言 理論上EMS的證照是同一個系統的

EMT-1 -> EMT-2 -> EMT-P

理論上這個根據緊急救護法制定的證書 台灣只有一套

換言之 所有單位發給的EMT證照應該是有同等效力的

實際上呢? 嘿嘿嘿 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哦......


可以發證的單位 新法公佈後 非法規上規定的 通通都要申請

EMT-1的發證單位眾多

EMT-2目前只有各醫院警消體系 唯一的民間單位是TEMTA

以前我知道紅會也有 現在不知道有沒有申請

至於EMT-P 目前台灣只有一家可以發 就是台大

光是這樣 其實裡面就有很多的學問了

以鳳凰志工來講就好了 這個志工要上救護車 所以要EMT的證照

但是常常會有耳聞 某處的承辦人員表示不承認其他單位發的EMT

又或者是 要求已有EMT的新進人員必須重新上該處自辦的EMT課程

甚至有聽說教官是EMTP 還要先問是哪裡的EMTP

這實在是很沒道理的一件事啊


講完了台灣怪異的EMS現象後 再回到一開始提到的T同學

他原本和我一樣都是EMT-1

去年 他出國一年 在米國唸書

他閒著也是閒著(我的講法是錢太多 XD) 就去上EMT

為了上這個 有一大堆的前置要做啊 什麼檢疫啦 先行證照啦 一堆有的沒的

反正 最後還是有拿到EMT-Basic的Certify就是了

(插播一下 他在舊金山上的EMT-1 課程時數是150小時)


這邊都還不是問題

問題是 回台灣以後 發現台灣的EMT-1已經過期了

因為去年還是舊法 規定一年內要進行複訓

所以某處認定他沒在原單位複訓 證就算失效了

然後台灣現行法律 不承認EMT-Basic 所以他就變無照孤兒了

(補充一下 台灣有承認Paramedic 可以在台灣經過考試後直接換證)

要解決T同學的問題 除非他能提出去年複訓的證明 然後今年再複訓換新證

接下來就是採用新法的三年複訓算法

不然 就是再去重上一次EMT-1囉

這樣就變成很好笑的狀況 他上三次EMT-1的課 後兩次都是在證照有效的期限內上的


T同學對EMS的熱忱 相信是在我之上的

技術和學理也都是認真學習 我是輸他輸很多

不過 因為種種的狀況下 竟然變成他在國內現在不能跑救護

這真的是很無力的狀況.....


因為互相不承認 我有同學是身上拿兩張EMT-2

因為不能換證 我有同學身上有EMT-Basic卻要重上EMT-1

台灣的EMS亂象 真的是知道的越多 就是感慨越多

唉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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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nnis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